國土資源部關于修改《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
第69號
《國土資源部關于修改<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6年11月25日國土資源部第4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fā)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 行。
部長 姜大明
2016年11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
第69號
《國土資源部關于修改<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6年11月25日國土資源部第4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fā)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 行。
部長 姜大明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