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第十一批南通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創(chuàng)建工作暨組織相關“回頭看”活動的通知
為認真落實法治南通建設重點工作任務,進一步深化學校法治創(chuàng)建活動,南通市委依治辦、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中小學(含職業(yè)學校、幼兒園)開展第十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園)創(chuàng)建活動,并組織對前十批市級示范校開展相關“回頭看”活動?,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標準
依法治校示范校(園)、依法治校先進校(依法治園合格園)創(chuàng)建評選的標準按照《江蘇省依法治校示范?;緲藴省罚ㄒ韵潞喎Q《基本標準》)、《南通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評估細則》和《南通市依法治園示范園評估細則》(以下簡稱《評估細則》)執(zhí)行。
在推薦評選時應突出以下重點:1.依法治校工作機制健全;2.學校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完備;3.學校信息公開和內部監(jiān)督機制健全;4.辦學活動和教學行為依法規(guī)范;5.建立和實行師生申訴制度;6.法治宣傳教育做到“四落實”;7.校園法治文化氛圍濃厚。
近三年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1.學校及其教職工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出現(xiàn)犯罪行為或者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的;2.學校管理制度與依法治?;疽笙噙`背,辦學活動、管理秩序混亂造成較大影響的;3.發(fā)生亂收費、亂攤派等嚴重侵害學生、教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在校內或者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4.發(fā)生應當由學校承擔主要責任的重大安全或人身傷害事故的;5.受到黨風廉政建設、綜合治理“一票否決”處理的。
二、評選與組織“回頭看”程序
1.申報推薦。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組織本地依法治校示范校創(chuàng)建工作,并對照《基本標準》和《評估細則》對申報學校進行初評。依法治校工作基礎較好、經初評符合要求的學校,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經各縣(市、區(qū))委依治辦審核同意后推薦申報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
為加強幼兒園依法辦園,從2021年起開展幼兒園依法治園示范園創(chuàng)建工作。上半年,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組織本地幼兒園對照《基本標準》和《評估細則》開展縣級依法治園合格園申報和評審工作;下半年,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推薦工作基礎較好的縣級依法治園合格園申報市級依法治園示范園。
2.審核評估。在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初評的基礎上,由市教育局牽頭組織依法治校示范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材料審核評估,并通過察看校園、聽取情況介紹、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征集意見等方式進行實地考察。已獲評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學校要按照《基本標準》和《評估細則》,加強依法治校工作常態(tài)化建設,更好地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市教育局將結合第十一批申報單位實地考察工作,組織對前十批示范校開展相關“回頭看”活動。
3.結果公示。根據(jù)材料審核評估和實地考察情況,確定第十一批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園)名單,并通過南通教育網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學校命名為“南通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園)”,市委依治辦、市教育局予以發(fā)文公布;對“回頭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將進行專題通報,問題嚴重的予以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