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市人民政府: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和省、市要求,現(xiàn)公開啟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該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七方面內(nèi)容組成。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時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信息公開年度報告電子版將在“中國·啟東”網(wǎng)站上予以公布,可在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上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啟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法制科聯(lián)系(地址:啟東市匯龍鎮(zhèn)公園中路842號;郵編:226200;電話:83328119;電子郵箱:jsqdjsj@163.com)。
啟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一、情況概述
我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強化科學民主決策,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有力抓手,強化領(lǐng)導,科學統(tǒng)籌,嚴密組織,狠抓落實,確保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工作公開透明,有效維護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quán),為依法行政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
(一)健全組織,明確責任。根據(jù)上級文件要求,結(jié)合局工作實際,我局及時調(diào)整明確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lǐng)導小組成員,由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副局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具體牽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機關(guān)科室和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形成了齊抓共管、務實高效的政務公開工作領(lǐng)導格局。依據(jù)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工作職能,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了明確分工。領(lǐng)導小組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diào),各科室、局屬各單位負責相關(guān)對口政務公開項目的部署和落實,保障了信息公開工作的正常有效開展。
(二)主動作為,依法公開。我局建立健全“結(jié)構(gòu)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quán)力運行機制,補充完善行政權(quán)力事項和行政權(quán)力運行流程,圍繞制約和規(guī)范權(quán)力運行,加大主動公開的力度,確保政務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及時性、便民性和合法性。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依托信息化和電子政務平臺,動態(tài)公開行政權(quán)力運行全過程。進一步拓寬公眾申請渠道,提供網(wǎng)絡、電話、傳真等多種政務信息獲取途徑,暢通渠道,積極聽取群眾的意見和要求,按時回復群眾的信息公開信件,及時辦理市長信箱和網(wǎng)上信息公開申請,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不斷鞏固我局廉潔行政、文明執(zhí)法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制度,強化落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結(jié)合住建局實際,修訂完善了《關(guān)于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若干規(guī)定》、《信息公開責任追究辦法》、《信息公開監(jiān)督考核辦法》、《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等相關(guān)工作制度,明確了主動公開、免予公開、依申請公開的內(nèi)容,規(guī)范了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程序、形式、地點,提出了保密審查的原則和程序,規(guī)定了公開時限和保存時間等。繼續(xù)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機關(guān)各科室的整體績效考核,考核結(jié)果作為年終評先、評優(yōu)的重要依據(jù)。實行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對拒不實行政務公開,或按規(guī)定要公開而不公開,或弄虛作假,或承諾不兌現(xiàn),投訴處理不及時的,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ㄒ唬┕_內(nèi)容。2016年,我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充分發(fā)揮網(wǎng)站在信息公開中的主渠道作用,通過政府門戶網(wǎng)、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站、局政務公開欄等向社會公開信息共380條,主要涉及機構(gòu)概況、政策法規(guī)、規(guī)劃計劃、業(yè)務工作和其他等五大類的工作動態(tài)信息。另外,編制工作簡報34期。
(二)公開形式。為方便社會公眾查閱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我局組織人員對局公權(quán)網(wǎng)政府信息公開欄目進行了調(diào)整完善,進一步規(guī)范了局政府信息公開發(fā)布平臺。通過啟東市規(guī)劃展示發(fā)布城鄉(xiāng)規(guī)劃信息;通過局大院設置的政務、黨務、信息公開欄每月分條線張貼上月主動公開內(nèi)容;同時,在住建局公權(quán)網(wǎng)上提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格式文本,接受網(wǎng)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在啟東市城建檔案館提供城建檔案查閱窗口,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渠道和形式進一步體現(xiàn)便捷化和多樣性。
三、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情況
2016年度,我局公開公共租賃房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信息1條、農(nóng)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信息2條、城市棚戶區(qū)改造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信息1條、廉租房保障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信息2條、城鄉(xiāng)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信息2條、房屋和征收補償信息2條、住房和保障政策信息3條、開工竣工情況信息3條、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5條。
四、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2016年度,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關(guān)于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139件,每件申請我局都非常重視,結(jié)合實際,認真調(diào)查核實,予以妥善處理,139件信息公開均已在法定期限(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答復。
五、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度,我局未涉及收取政府信息公開和申請減免的政府信息公開費用。
六、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度,我局全年受理因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訴訟3起,無因信息公開提起的行政復議。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雖然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存在信息公開不及時,公開內(nèi)容不規(guī)范等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
我們將進一步完善住建局政務公開網(wǎng)站,豐富互動功能,化公開領(lǐng)域,細化公開內(nèi)容,規(guī)范公開形式,完善監(jiān)督評議機制,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走上法制化正規(guī)化軌道。
附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一覽表
啟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2016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啟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統(tǒng)計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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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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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計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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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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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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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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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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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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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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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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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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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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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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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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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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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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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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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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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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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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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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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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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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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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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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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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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點領(lǐng)域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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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權(quán)力清單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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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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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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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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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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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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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服務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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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有企業(yè)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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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環(huán)境保護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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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食品藥品安全信息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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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會組織、中介機構(gòu)信息公開數(shù)
|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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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應解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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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guān)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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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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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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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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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
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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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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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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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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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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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申請公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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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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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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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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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37
|
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0
|
3﹒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
件
|
19
|
4﹒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83
|
(二)申請辦結(jié)數(shù)
|
件
|
139
|
1﹒按時辦結(jié)數(shù)
|
件
|
135
|
2﹒延期辦結(jié)數(shù)
|
件
|
3
|
(三)申請答復數(shù)
|
件
|
138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3
|
2﹒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56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12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5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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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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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5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guān)公開數(shù)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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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
件
|
42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
7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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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行政復議數(shù)量
|
件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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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5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7
|
六、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有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0
|
七、舉報投訴數(shù)量
|
件
|
0
|
八、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九、機構(gòu)建設和保障經(jīng)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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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gòu)數(shù)
|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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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
個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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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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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職人員數(shù)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jīng)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wǎng)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jīng)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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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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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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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qū)n}會議數(shù)
|
次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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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shù)
|
次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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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訓人員數(shù)
|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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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